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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评婚姻法新释:前提是很多男人嫁给了女人

2011年08月15日 1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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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记者 李凡)  在中国经济网《我财经》节目中,财经今榜第二位的新闻有关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有媒体认为新法解释偏向男性。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张捷认为,我们国家是提倡男女平等的,在财产问题上也应该有一个平等的概念,不能说要求权利的时候,就把女性作为弱势一方,当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又要求平等,这在法律上是不对等的。张捷说到,现在的城市中,很多男士被“嫁”到了城市,实际上可能是女孩家里有房子,并不一定是男士有房子,这个情况也是很普遍的。

 

    对于网上流传的“婚姻法,成了婚姻财产法”的说法,张捷认为,法律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婚姻里面还包含有感情的成份,而感情的事情是靠社会道德来约束的。他说,“法律只能解决比较清楚的利益纠葛,其中财产部分是最主要的,不要希望法律能解决全部问题。”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财经今榜第二位来关注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这条新闻进入了腾讯等多家网站24小时排行的前列。

 

    上周六,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后,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新华网昨天晚间发表的一篇文章梳理了新司法解释的六大焦点。

 

    针对焦点一,“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的新司法解释, 有报道指出,《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买房,新司法解释改变了婚恋观》。知名作家苏芩也在自己的博客中说:婚姻法的新解释逼迫女人去修炼自己,让老公甘心情愿在房产证上添上你的名字。

 

    针对焦点三,“没有产权却帮助还贷的一方应获得合理补偿”的说法,有一些媒体解读为婚内财产分割,弱者为王,而华尔街日报中文网则认为,“合理补偿”几个字太过模糊,新解释倒像是为男人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令离婚的代价进一步最小化。  

   

    【问题1】张先生

 

    【问题2】有人说婚姻法,成了婚姻财产法,您作为著名的律师,怎么看这样的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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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天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