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活动 |中巴农业与产业合作|巴中特快|最新

[我财经]董少鹏:万科之争或和解 监管亡羊补牢是收获

2017-02-08 07:00 来源:CE.cn  

编辑推荐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证140554)
微信图片_20210901143254.png
93690678-ffdd-4ec1-8403-f7947db2af1f.jpg

[我财经]董少鹏:万科之争或和解 监管亡羊补牢是收获

2017-02-08 07:00 来源:CE.cn

 

 
 

  点击进入《我财经》专题 

  据媒体报道,2月6日晚间,有媒体称深圳法院判决钜盛华、前海人寿等增持万科无效,一时间该消息在网络上转发频率颇高。文章称,万科工会起诉宝能案,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万科工会胜诉后,宝能方面上诉深圳中院,并提出将案件移交广东高院管辖,但深圳中院未予支持,维持原判,且为终审裁定。

   对此,知名律师表示,该裁定仅是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的管辖权异议程序,并不涉及判决结果,不能说宝能增持无效。不过,有关注此案的分析人士指出,在万科董事会改选前夕这一关键时点公布这样的裁定结果,相信不是偶然为之。如果万科关于限制股东权利的诉求被裁定获得支持,则作为大股东的宝能系或将无法参与3月的万科董事会改选。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董少鹏表示,这次万科宝能的诉讼之争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第一,万科工会起诉钜盛华和前海人寿持股不符合相关的程序,同时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这是它的一个法律的诉求,那么目前这个诉求这个案子还在审并没有结果。有些自媒体报告说已经是有了审的结果,已经判决了或者说裁决了,这是不准确的一个说法。

  第二,钜盛华反诉深圳的工会,认为管辖权应该不在罗湖区法院,而应该到广东的高院。那么关于这个管辖权的诉讼,深圳中院给予了中级的裁决,认为关于此案的管辖权,由深圳罗湖区来审理没有问题,这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就法律打官司,一个是实体的审判或者裁决,一个是管辖权的争议,因此总体上我们看,这个案子还是在审理中并没有结果。那么另一方面就要强调中小股东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表达自己对于此次股权之争的意见是合乎法律精神,也是可以采用的一个渠道。同时这个法律的判决,最为关键,法院完全支持万科工会这样一个裁决,我想也不会得出这样一个裁决来。但是法院进行调解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第三,下一步怎么走,万科股权之争已经持续两年了,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有一个集中的问题,就认为钜盛华、前海人寿在增持万科举牌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就没有问题,这种指责或者争论都没有道理,得出这样简单化的结论。近期保监会已经做了一些亡羊补牢式的政策规定,或者制度性的补短,这说明我们前期在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这个机制里边还是存在一些法律规定或者行政法规规定不足的地方。

  谈到万科股权之争连带的教训反思,董少鹏认为,任何一个新的股东进入一家已经存在的上市公司,他都应该总体上维护这个公司稳健的运营,如果要改造的话,也是稳健的改造,要维护公司所在地的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同时你的钱要合理合规,你不能够通过绕过监管的方式,把银行的钱、保险客户的钱,直接用来收购。特别是保险公司大股东也不能拿保险公司的钱,当做大股东的钱来用,这方面应该说已经印证,钜盛华和前海人寿这方面的问题是存在的。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已经表态,是作为万科的财务投资者,修正以前所提的战略投资者这样的提法。“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个新老股东,无论是钜盛华、前海人寿,还是深圳地铁等等,他们会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按照我们维护上市公司稳健的运营和稳健的创新改造以及维护深圳地区社会稳定这样一个方向来操作。各方会做出相应的抉择,会得出各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方案。”董少鹏补充说。(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茂林)

  相关文章  

  [我财经]胡乃军谈国企公司制改制:利润被谁享有比被谁所有更重要 

  [我财经]胡乃军:一号文件有制度亮点 低保医补迎大红包 

(责任编辑:肖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