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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陆新之谈"营改增":智力产品咋收增值税?

2013-08-01 16:00 来源: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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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陆新之谈"营改增":智力产品咋收增值税?

2013-08-01 16:00 来源: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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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8月1日讯(记者 刘心源) 中影集团被指拖欠多家好莱坞电影公司分账片款,原因是双方就2%增值税问题未达成一致。对此,中国经济网特约评论员陆新之表示,“营改增”推广之后,不仅是影视,对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来讲都是很大的压力。“,稿费是一个智力产品,它也要收增值税。”陆新之还指出:“目前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在营改增的过程中,不仅税负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这是不是一个倒退?如何让这里面更公平,更明显让税负进一步减低,这值得有关部门更进一步的考虑。”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接下来,来看榜单第四位的新闻。关注一下“营改增”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和好莱坞片商的矛盾日前再次升级。《中国经济网》援引外媒的报道称,中影集团至今拖欠多家好莱坞电影公司分账片款引来指责,原因正是中影集团要求好莱坞片商缴纳2%的增值税,这引起好莱坞六大电影公司的集体抵制,目前好莱坞片商方面拒收分账。

    事实上,票房2%的增值税已经不算是个新鲜事了。据了解,2012年9月1日,北京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其中包括文化等十大服务业。而从今天起,试点行业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其中就包括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这意味着“营改增”之后,国家会另行征收约占电影总票房2%的增值税。在这一情况下, 2%的增值税该由谁负担,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文化企业应该如何备考“营改增”,值得思考。

    【点评】陆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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