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个多月,尽管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已积极落实各项规定,但仍有不少死角亟待清理打扫。微商广告依然任性刷屏,挤占朋友圈空间;邮件广告常驻个人邮箱,严重干扰用户体验;自媒体广告披着“鸡汤”外套,令读者防不胜防。
有人说,没有广告就没有互联网的今天。不可否认,广告效应曾经是互联网投资的重要动力,但如果任由骚扰信息围堵,用户不胜其烦,是不是也会毁了互联网的明天?专家表示,除了更为高效的广告监测中心,未来也需要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引导作用。同时,消费者也应参与其中,辨别广告信息的真假,积极抵制和举报虚假违法广告信息。
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崔书文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是互联网兴起带来的新课题,在以往传统媒体的时候,几乎是不存在的,新的媒体业态就衍生出这种新的现象。目前还是不要轻易的下结论,因为它完全是伴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朋友圈的兴起你说合法吗?不合法吗?根据在哪里?目前的规则是一个空白,要套用原有的规矩去监管它,也比较麻烦。所以关于朋友圈社交媒体带来的新的衍生广告效应,不排除有虚假广告,现在去立法规范难度比较大,需要再观察再研究,当然最后也是需要立法的,可能那个子弹还要再飞一会,飞的路程再遥远一点。大家看得比较清楚一点,社会各界形成一定的共识,找到既定的办法和作用,那个时候可能规范起来效果会更好,现在落地比较难。”(中国经济网记者 项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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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