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何先生夫妇花了678万在海淀区中关村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岂料在贷款批下来后、房屋过户前房主突然反悔,非要涨80万才肯过户,不配合缴税,称“大不了双倍返还定金”。何先生夫妇为了凑够新房房款,已经将现有住房卖出,房主此时坐地涨价,将迫使其一家三口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无奈之下,何先生将房主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海淀区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刘艳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样的乱象是有根源的,强烈建议应该建立一个买房和卖房之间的诚信黑名单和数据库,当出现了这种恶意毁约,没有足够理由去证明契约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都要进行记录,列一个黑名单,这样的人让他五年之内不能够去出售自己名下的任何房子。
在这个案例中,很明显购房的一方,付出了很多的精神和物质上的负担和成本,可能对他们打击最大还不光是钱的层面,而是无家可归的精神损失,这是无法估量的。所以过去对于二手房交易,政府已经在资金安全,交易安全层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下一步刘艳认为,是不是可以考虑对于买卖双方购房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因为纠纷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新的社会成本的付出。
对于卖房者,刘艳认为,卖房的人应该理性的思考自己对资产回报的预期,要想成为这个市场绝对的第一名赢家,是不可能的,你永远不可能挣到市场最大的利润,你就挣到自己设定好的利润就可以了,不吃鱼头,只吃鱼身子也不错了,应该掌握相对适度的盈利预期。
对于买房者,从目前来讲只能是事后维权。有些时候,比法律约束更能降低社会成本的是道德约束,是一种契约精神的约束,如果每个人心里都有契约精神这四个字,很多类似的事件是不会发生的。很明显这个案例的问题,是防不胜防的,在家里睡个觉,做个梦一下子观点就变了,任何一个事前的制度都很难约束,唯一导向是通过像拉黑名单的方式,对他的道德进行一个震慑,这种震慑导致他不得不按照游戏规则来进行。(中国经济网记者 袁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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