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国税总局内部文件日前遭泄露,可能对企业发放电子红包征税,有业内人士表示缴税细则或进入出台倒计时。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宏皓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税务部门最好不要对电子红包征税,而应当给予创新产品一定免税优惠。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低税率都有利于促进其经济发展。
宏皓建议,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在其创业初期适当免税,等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征税。“只有通过降税甚至免税,才能调动更多人的创业积极性,以达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中国经济网记者 项佳丽 王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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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国税总局内部文件日前遭到泄露,税收机构可能引入监管新规,对个人接受企业发放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事实上,电子红包应该征税的消息早已得到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两会期间曾明确表示,企业派发给个人的中奖性质红包,应依法征税;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征税。
腾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此前透露腾讯在央视春晚发放的5亿元红包中,有1亿元用来缴税,比例为20%。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发放电子红包应该缴税在法条上仍缺少明确界定,各地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明显偏大,亟需由税务总局层面出台细化征税标准。如果内部文件属实,那么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缴税细则出台或将进入倒计时。
【点评】宏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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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津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