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底,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举行开工生产典礼;1956年7月,中国第一批国产汽车——“解放”牌载重汽车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试制成功;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细数“一五”时期这些成就,我们仿佛再次回到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感受到中国人民对工业化的无限憧憬。
实现工业化,是近代中国仁人志士共同的追求和理想。但只是到了新中国成立,中国才获得建设国家工业化的基本条件。
1952年底,我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抗美援朝战争可望不久结束,我国已具备有计划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党中央决定1953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实行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重要开端。
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发展国民经济中期计划,是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的工业化主体任务的重要步骤。
早在1951年春,中央财经委员会即着手试编第一个五年计划,1952年7月形成第二稿。
1952年八九月间,周恩来率领代表团出访苏联,就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同苏方交换意见,争取苏联政府的援助。斯大林表示愿意对中国的五年计划建设给予帮助。周恩来、陈云先期回国向中央政治局汇报。经讨论,中央确定了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集中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等指导思想。
1953年初,中财委对五年计划进行了第三次编制,同年6月改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进行第四次编制。
1953年5月15日,中苏双方签订文件,规定苏联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工业项目。加上1950年已确定的50个项目、1954年10月增加的15个援建项目,由此形成我国“一五”时期苏联援助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
1954年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成立以陈云为主持人的八人工作小组,对“一五”计划纲要草案进行第五次编制。
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原则通过了五年计划草案。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我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在编制过程中逐步开始实施的。“一五”计划的制定,既借鉴了苏联的先进经验,也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不仅指导我国在“一五”时期经济建设上取得了辉煌成就,更对我国后来经济计划以及经济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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