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专项小组,对长安区黄良街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集中区域、郭杜街办师大万科小学食堂、万科城一期乐学堂托餐机构食堂进行了检查。
检查前,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方案。
检查当天,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校及托管机构食堂和厨房卫生情况、食品留样登记、食品原辅材料购进控制存储情况、餐具卫生情况和清洗消毒设施、从业人员证照、信息公示是否过期等。
向学校询问了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及经营机构、商户立即整改,并现场督导。经检查,校内食品安全无论从管控、卫生环境及初检防范均严格执行,但校外商户及托管机构仍存在食品安全管控漏洞和风险。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认为,青少年儿童餐饮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学校、托餐机构、经营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不放松,跟进监督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和“回头看”。形成执法“闭环”,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下一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还将扩大检查范围,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长效机制,严守食品安全红线,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文/曾友谊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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