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作主题发言。由中国经济网和韩国贸易协会主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尔研讨会2018年12月4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裴小阁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首尔12月7日讯(记者 肖霄)12月4日,由中国经济网和韩国贸易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尔研讨会在首尔召开。在本次研讨会上,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就电子商务法发表解读及应对建议。赵占领表示,从2000年开始,中国一些专家学者已经开始研究电商法,呼吁对电商行业进行立法,但当时中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电商法立法的实际条件并不成熟。大概在2010年前后,电商行业已经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支付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问题等等,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开始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从2013年开始,行业已经开始呼吁,对电商行业进行立法。
新出台的电商法是行业的基本法,主要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后续很多细化的规定将会陆续出来,所以对企业来说,除了电商法之外,也要关注后续的细化规定,这些细化的规定往往会给企业带来更直接的影响,有可能是利好,也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增加了企业的义务和成本。
赵占领指出,电商法对于跨境电商所做的原则性规定,主要针对几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另一个是在管理制度上,要建立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流程。预计在元旦之后会出台一些具体的针对跨境电商的优惠政策。
此外,电商法在以前规定的基础上,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完善了一些新的规定,对于想要在中国拓展市场或是销售产品的企业来讲,需要认真了解这些方面规定。
(责任编辑:赵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