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伴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来的恶果令人瞠目。据媒体报道,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犯罪团伙拥有大量电话卡和银行卡,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日益猖獗,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
业内人士认为,应在法律层面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现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过于宽泛、模糊。现在电信诈骗利用网络作案较多,应出台司法解释完善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对有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应加强法律适用、加大追责力度。
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石述思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让我想起那两个来自农村的穷学生,那是令人心碎的新闻,两个孩子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东拼西凑压上全家所有的钱,就被这帮坏蛋利用我们无比宽松的诈骗环境,把凑来的学费洗劫一空,那可是学生的全部,先后已经有两个贫困大学生因此而亡。有人说中国教育也有问题,学生心灵太脆弱了,但是我们也很难设身处地去想那学费就是他的全部,大家不要苛责他的脆弱,一定要找到真正的矛盾结点。
“在这里,跟大家讲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值夜班,凌晨3点我接到了诈骗电话,一个非常浑厚的男中音,能准确的知道我姓什么,然后说‘石先生,你有债务要讨还吗?我们负责讨债平仇’,当时我惊呆了。我很困惑,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因为我的信息相对来说保护的还是很完整的。”石述思接着说,其实现在我们已经非常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已经进入了刑法修正案了,违反是要判刑的,中国也有过案例,但是目前依然是屡禁不绝。
后来发现泄露这个信息的机构有很多,其中就包括本来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构,比如银行,我们信任银行,“央妈”就叫“中国人民银行”,还有电信部门,这些都是“国”字号的机构,都是咱们自己人,还有医院等,很多的机构都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来保护我们隐私权、防止我们信息泄露的,再比如工商,甚至有朋友跟我反映,在工商注册以后,肯定有人把“出卖客户信息”当成了生意,当然只是一部分。还有快递、房地产,但是,对这些行业产生的愤怒远不如那些机构更让人气愤,因为他们是“国”字头,所以目前在这次严打过程中,公安部门已经直言不讳的指出两个机构,一个叫金融一个叫电信。
“保护信息安全,首先应该从源头做起,不能整天去强调我们自我保护意识,那叫防不胜防。我一个同学注册了公司,后来不做了,三年以后还有人能准确的找到他,他的信息依然在不断的转卖过程中。所以我觉得有关部门除了严打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找到问题的源头,让一些公众服务部门承担起责任。我不相信,我们的手机每天接到垃圾短信,运营商会毫无察觉。其次,我不太相信,如果没有这些机构的配合,我的姓名、住址、手机号能够被犯罪嫌疑人、诈骗嫌疑人准确的锁定。我觉得打击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退而结网,完善监管制度,有一些机构积极承担责任。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惩罚的全是一些在产业链末端干坏事的人,目前在中国前端鲜有被调查和被审判的,当然我们理解这些机构的苦衷,司法机关调查难、取证难、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但是这不是借口,我希望除了抓这些坏人之外,背后处于前端的一些泄露信息的人,该有几个走上审判席了。”石述思说。(中国经济网记者 项佳丽 楚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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