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系列访谈(二)
——聚焦民生审计 践行共享发展理念
嘉宾:
审计署农业审计司副司长(主持工作),和杰
审计署社保审计司副司长,余林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
导语:国家审计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大力推进民生保障,也是国家审计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大民生审计力度?面对扶贫、社会保障等,审计中发现了哪些问题?如何整改?有何成效?审计访谈系列报道《聚焦民生审计,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维护保障民生专题》,正在播出!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由经济日报社和审计署共同为你推出的“国家审计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系列节目,我是主持人白岩。在节目的一开始我们先为您介绍,来到今天现场的各位嘉宾。审计署农业审计司副司长和杰,欢迎您,审计署社保审计司副司长余林,欢迎您,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那我们先来聊第一个话题。我们都知道,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共享”二字。据我们了解在今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那关于民生审计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和杰:民生审计一直是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的内容,审计署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一直把民生审计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安排。审计署还安排专项的民生审计项目,包括扶贫资金的审计项目,农林水资金的审计项目,社保资金的审计项目,还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我们在这些审计中关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通过对这些项目的审计,推动整个民生审计的发展。
主持人:随着2015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可以说进入了一个攻坚克难的阶段。同时我们也知道在会议当中提到了,要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可以说时间紧,而且任务非常的重,那对于这种扶贫资金如何管好和用好,党中央有哪些要求?另外,审计署作为我国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方面,又有哪些措施呢?
苏国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里面,政策保障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要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那么怎么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让中央的这种政策安排传递给贫困人口是非常重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注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他第一次就扶贫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就是在河北的阜平,在阜平他就讲到,说我不高兴甚至愤怒的是,扶贫资金被贪污挪用,对这些现象要严格查处。后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他又反复的强调,对任何截留挪用、贪污、挥霍浪费这样的一些行为,都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李克强总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也有明确的要求,他去审计署调研的时候,特别讲到了扶贫资金的管理。在几次中央研究扶贫工作的重要会议上他都强调,要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所以审计署这几年在这方面帮我们做了很多的工作,就是一起就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采取了很多措施。
主持人:审计署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
和杰:审计署在每个重大项目里面都关注相关的扶贫责任审计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再安排一些专项的审计。2013年安排了6个省19县的审计,2016年又安排了17个省的40个县的审计。除此之外,审计署还在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把扶贫工作列为一项持续关注的内容。近期审计署还下发了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我们从这些方面持续的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关注和审计。
主持人:提到扶贫资金可以说它涉及到具体的贫困村、贫困户还有贫困人口,那我们很关心的一点是,在实施审计的过程当中,具体怎么操作才能更好的把这部分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更好的发挥审计的效果呢?
和杰:我们在审计工作中主要采取的方法,第一个我们全过程监督。审计署有一个对政策跟踪审计的一个指导部门,确定重点和目标。然后对各部委我们派出审计组,关注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的拨付情况。而我们在地方也有审计组,关注各地方承接任务的情况,资金的管理情况,以及各个项目的推进情况。第二个方面,审计署在这个审计过程中反映典型案例,这其中我们一方面抓积极作为的,锐意改革锐意进取的这方面的典型全国推广,另一方面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一些典型我们也要反映,都要提出来。第三方面审计署抓整改。发现了问题就要整改,这种整改不仅是整改一个问题,而且要整改相关的制度不健全的地方。通过这种三个方面持续的跟进,我们扶贫审计的工作正在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在地方也会推进审计工作,那在基层的审计过程当中都发现了那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呢?
和杰:现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我们距离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这个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一些要素不准确,对象不完全准确,资金的使用也不完全准确,第二方面我们整个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中,资金整合不到位。审计署这些年来持续的上报了资金整合方面的建议和材料,最近上报的就有18个,那么在资金整合方面相关部门正在做出努力。第三个在我们扶贫资金的审计中,还是发现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第四个方面,我们在整个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中监督还不完全到位。第五,扶贫项目管理上还存在科学性不足的问题,有些项目存在很大的损失和浪费,主要是这几个方面。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这些问题我特别想问一下苏司长,他刚刚提到这些问题有得到切实的整改吗?
苏国霞: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扶贫办是高度重视的,而且我了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扶贫的部门,地方各级的党委政府对这些问题都高度重视。我们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个就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13年那一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19个县的审计,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追回了违规的资金,下拨了滞留的资金,处理了100多个相关的责任人,这是我们从第一个方面采取的措施。第二个方面更重要的,就是通过他们的建议,我们想办法改进的制度,堵塞资金的漏洞,让扶贫资金更好的能够达到它使用的目的。譬如为了更好的整合资金,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这样一个通知,我们在全国200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涉农资金的这种试点。就是把涉及农业生产建设的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各项资金整合在一起,用于扶贫的目的。我们叫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现在涉及到的资金有19项,这样我们就把过去零零散散的钱变成一个整的钱,把过去滞留的一些钱变成活钱把它盘活起来,这样整钱活钱更好的用于扶贫的目的,更好的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和杰:苏司长所说的各部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特别审计问题的整改上,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们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仅就15年来说,就加快下拨了相关的资金50多亿,规范了各种制度100多项。我举个例子吧,我们对四川一个地方的审计中关注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它当时的那个公路建设进度很慢,特别到镇里面的公路到村里面的公路进度都很慢。当审计提出意见以后,当地的部门积极的整改,到了后来15年完成的公路建设目标是,到村里面的是174%,到乡里边的是112%,应该说效果很好。审计发现山东小额扶贫贷款,有关政策落实不力,提出了意见以后山东有关部门大力整改,很快就出台了很具体的措施。比方说财政贴息、免担保、免抵押等等,效果非常好。那么这些整改直接就促进了当地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发展。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扶贫工作,其实为了提高这个扶贫工作的成效,而且切实发挥扶贫整个工作的一个效果,中央的扶贫工作会议还专门提出了这样几点。鼓励各地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探索资产收益的扶贫方式,探索统筹整合使用扶贫和相关的使用资金。那这些创新和探索给扶贫审计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和杰:审计工作对于任何问题我都要进行一个定性,那么我们在扶贫工作中定性的最主要的标准,就是是不是符合中央的决定精神和国家重大的改革方向,只要符合的审计就要支持。那么我们现在审计机关明确的提出了几个标准,只要符合扶贫政策落实的方向的这些举措这些措施我们就要支持。只要是维护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就要支持和鼓励,只要是有利于扶贫工作进一步开展的相关的措施,我们都要鼓励。
主持人:所以说不断探索新的模式,是可以让工作的效率变得更高?
和杰:对,同时我们在工作里面也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一些新的问题,对这些新的问题审计署也积极的进行研究,形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及时的上报到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了一些制度的完善,这一点效果也很好。
苏国霞:就像和司长刚才讲到的,审计推动我们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5年的审计中发现广西的马山县扶贫工作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那么我们根据这个意见就在全国开展了“建档立卡”的回头看。因为乡村他是熟人社会,第一轮建档立卡的时候有一些优亲厚友的情况确实存在,审计署帮助我们发现以后,我们在开展回头看的时候,全国动用了200多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去核实情况。那么经过这一轮回头看,我们有900多万原来在建档立卡里面的不够精准的,就把他们给剔除出去了,还有800万的贫困群众,过去我们没有识别准,这一次重新识别登记录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整个扶贫对象的识别就更精准了,而且实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这样就能让国家扶贫资源更好的瞄准扶贫对象。
主持人:聚焦民生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您现在收看的是国家审计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系列访谈节目的现场,我是主持人白岩。我们刚刚聊的是扶贫,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社会保障可以说是民生工作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这里我就想问一下各位老师,能不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情况。
余林:社会保障是民生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制度安排来讲的话,社会保障是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建设更加公平更加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审计署围绕着“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总体审计目标,从12年开始连续开展了4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并且组织了全国的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今年2月到3月,我们还组织了工伤保险资金的审计。在这些审计工作中我们审计署通过摸情况,揭问题、提建议、促改革,及时来回应这个社会关切,积极促进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完善我们的制度。
主持人:应该说住房是整个社会保障系统当中大家最关心的一部分,而且是经济困难群体,对于住房更是特别的关注,我们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比如说安居工程,那关于安居工程的审计情况和结果,您这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吗?
余林:刚才我也讲到了,关于对于住房保障实现了一种跟踪审计,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全国的各级审计机关,对我们保障安居工程进行了连续的跟踪审计。也就是随着安居工程的不断深入推进,那么我们围绕着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后续管理,还有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等,主要的环节。每年我们有重点的突出反映一些重大问题,促进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使我们的住房保障政策能够生根落地,使住房困难群众能够切实的感受到惠民政策的阳光。
今年我们应该是第4年开展保障性住房审计,那么今年我们也是突出了一些特点,一个方面是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我们审计的范围,基本上实现了我们安居工程审计的城乡全覆盖,这是落实我们审计署推动审计全覆盖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就是我们加大了审计的力度,我们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突出反映住房保障在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上面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我们加大了对重大违法违纪的揭示力度。第三个方面我们在审计中切实强调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我们不仅要查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揭出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这个问题产生的一些制度性的原因,突出揭示一些制度的障碍和管理漏洞。
主持人:在2015年安居工程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尤其是在审计方面发现了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呢?
秦虹(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应该说还是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2015年的保障性住房构成里面,棚户区改造的比重算是历年是最大的,我们原来计划是新开工580万套,实际上新开工了棚户区是612万套,也是明显地超过了计划。也就是说棚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里面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一年,而且完成任务是超额是最多的。2015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际完成了440万套。2015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的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资金达到了528亿元。
余林:应该说从我们这个审计的情况看,我们围绕着安居工程的主要的方面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署的方面看,主要有这几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不合规。二是我们的建设管理还不够严格,三是税费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四是一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保障房的入住,五是一些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闲置的问题。
主持人:针对这些问题主管部门整改的情况怎么样呢?
余林:应该说从我们审计的情况看,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非常重视我们的审计工作,有的是采取了边审计边整改的这样一种姿态,来对待我们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和部署,召开专题研究会,来部署我们整改的一些具体的责任要求和措施,主要是采取了一些,追回资金,取消保障对象资格,还有及时退还应减免的税费,加快我们配套设备的建设制度等等,充分使我们的住房保障这个项目和政策尽快的落实到位,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秦虹(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这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量特别大,任务非常地重,也可以说到了攻坚克难的最关键时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署的审计工作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序推进起着明显的推动作用。第一个就是程序的合法性,任务量再大,工作再忙,也要按程序办,按规矩办。审计工作跟进之后,各个地方不规范的一些行为都自觉地来改进,我觉得这是一个明显的成效。第二个就是资金的使用,应该说中央政府、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量是非常大的,这笔钱是用于民生的钱,一定要把它用好。审计署的审计工作对资金的规范使用,以及一些违规的纠正,我认为成效非常明显,也为广大使用安排这些资金的各级政府的官员,敲响了一个,提了一个很好的警示,让他们在使用这份资金方面,我觉得规范程度大幅度提高。第三个方面,就是通过审计,也发现了在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使用、退出等方面一些不规范的一些环节,各个地方也得到了及时的纠正,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它的公平,以及保障谁、谁该保障,把这个保障落实到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方面,推动我们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精细化。
主持人:关于保障性住房在审计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余林:对于保障性住房来说,除了我刚刚提到的问题,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突出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住房分配管理中,我们发现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了这个保障房。还有在建设管理中我们发现一些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我们保障房的分配入住,还有在资金方面我们发现了一些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的情况。还有一些政策还有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觉得这些问题的发生都影响了我们整个保障房的政策的一个效果。
主持人:其实我们知道审计署18个特派办对17个省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了一个审计,目前整体的情况怎么样?
余林:今年我们组织了18个特派办对17个省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应该说相关的部门和地方政府能够积极贯彻国家工伤保险的政策相关规定,也确实采取了措施来完善这个工伤保险的制度。采取切实的工作来推动参保,并且不断的提高我们的待遇水平。但是我们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我们的工伤救助和康复的制度还落实不到位,预防费和浮动费用机制还比较滞后,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挪用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我们也分析了原因,有一些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的主观原因,当然也有一些我们现行制度不完善,管理还比较薄弱的问题。
那么根据这些问题我们来提出了向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了建议,一是要完善制度,创新这个参保方式,不断提高我们的审计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使我们工伤保险能够更好的 发挥它的保障作用。二是要理顺工伤保险的运行机制,各地切实要用好这个费率机制,相关部委要尽快的出台预防费和康复的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是要切实的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各地要严格整改。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这些问题,有哪些得到了具体的改善吗?
余林:应该说从我们的审计目前整改的情况看的话,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快我们政策制度的完善,追回了一些被骗取挪用的资金,有的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等措施,对整改情况和制度政策完善情况,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将进一步追踪和跟踪审计整改的情况。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这些问题,像您之前也提到了,在整个过程当中要建设性的审计,在刚刚您提到这些问题当中有哪些是给出了建议的呢?
余林:对于我们在工伤保障基金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也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是从一些制度还有一些机制方面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向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方面是完善制度创新这个参保方式,不断的提高我们统筹的层次,使我们的工伤保险基金能够更好的发挥保障作用。第二个是理顺现行工伤保障资金运行的机制,督促相关地方切实用好浮动费率的这么一个机制,相关部委应该尽快出台预防费和康复的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机制。第三个也要健全问责机制,我们要求各地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切实问责。
主持人:我们知道这个工伤保险是从1996年开始实行的,到现在应该说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了,那我国的工伤保险取得了哪些成效,目前在制度层面是执行层面还存在那些突出的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我们也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人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金维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自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所形成的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就是我们现在的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地扩大,已经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城镇的其他各类企业,还有个体工商户,还有事业单位,另外有些地方现在已经把公务员还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到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那么到去年年底,全国工伤保险的覆盖人数已经达到了2.12亿人。
自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来看,目前已经从过去主要是覆盖国有企业逐步扩大到覆盖城镇各类企业,也覆盖到有务工的个体工商户,还有事业单位,同时现在也有一些地区把公务员还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到工伤保险的该范围。到去年年底,全国工伤保险的覆盖人数已经达到了2.14亿人。第三,就是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地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通过采取措施来促进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我们在2006年的时候就推出了促进农民工参保的平安计划,那么到2009年的时候,又开始实施平安计划的二期,那么到目前,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的人数已经达到了7400多万人,那么在建筑业参保方面,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政策,针对建筑行业的一些特点,对于一些以项目为施工的这种方式,这种施工单位,我们采取的是按项目参保的方式,也就是说根据这个项目工程的总的造价作为缴费的基数。因为我们一般的企业是按照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的,但是这种以项目为施工的方式的单位,它不好计算它的工资总额,所以我们就采取了按照工程造价为基数的方式,来按照一定比例来缴纳这个工伤保险费,这样就解决了过去长期因为这些类型的单位,它们没有工资总额,无法计算它的缴费基数而不便参考的一个问题。那么在2014年12月份,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还有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有关的一些政策,那么这项政策出台以后,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的企业参保。第五个方面,就在工伤保险的基金方面,那么目前我们基金的征缴力度还是比较大,那么去年我们征缴的基金一年是接近750亿,那么支出是599亿,那么到年底,我们基金还节余了1200多亿,所以我们现在的基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这个待遇方面,去年我们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有202万,工伤保险的待遇也在不断地增强。
再一个就是关于适当地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和健全机制这样一个总体要求,最近这两年我们开始适当地调整工伤保险的费率政策,主要是让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一些实际情况,在现有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适当地下调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那么去年全国因为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150亿,那么现在就是通过我们适当地调整这个行业的基准费率,从过去的三类扩大到八类,这样进一步细化以后,使得这种管理更加精细化,同时这样我们也健全一个及时调整费率这样一个浮动的机制。通过采取这种措施,一个是能够有利于调整我们现行的这个政策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再一个也是能够促进企业积极地采取一些工伤预防的措施,能够为它自己降低它的费率创造一些条件。所以采取这种措施以后,它的效果还是十分显著的。
此外我们还推进工伤康复工作,现在全国已经有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一些试点,主要是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推进这些康复机构,来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的服务,同时也采取先康复后评残这样一个机制,来完善我们的康复负责制。
那么目前,在我们工伤保险方面也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那么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我们现在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还是有些群体没有纳入到这个体系里面,一个是我们有些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现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率还不是很高。再一个就是我们还是有些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我们这个工伤保险是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是由用人单位来缴费的,那么灵活就业人员他没有用人单位,所以他现在并没有纳入到这个制度体系里面,这可以说是我们现在制度的一个盲区。再一个就是我们现在除了少数地方,把这个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到这个工伤保险,大多数的地方,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那么机关的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仍然没有纳入到这个制度体系。再就是在农村地区,现在还有很多企业他们也没有纳入到这个制度体系。所以从这个参保的范围来讲,现在还是很大一个问题,就是这方面还是有很多应当参保的群体目前还没有纳入到这个制度范围之内,还有一些就是我们现行的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那么有些群体缺乏这方面的制度性的安排,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已经明确地规定,就是如果劳动者个人,他已经发生了工伤事故,但是他又没有参保,或者是发生工伤事故以后的第三方又不明确, 就要由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采取先行支付的方式,来保障工伤职工他们的权益。那现在的问题是,就是在这项制度实施以后,我们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就是在2013年的下半年到2014年的全年,这一年半的时间之内,全国上报了有1100多起先行支付的案件,但是在这个当地的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它先行支付以后,那么90%以上先行支付的资金难以追偿回来,所以现在很多地方,就对于先行支付有顾忌。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因为你有先行支付,他可能当天就不参保了,他就会逃避法律责任,再一个就是工伤保险基金,它现在先行支付以后,它又追偿不回来,导致它财务上也有很大的问题,它这个账一直无法去妥善处理,一直是属于呆坏账,这样的话从工商管理上来来讲也会有问题。再一个,工伤保险的先垫付的资金不能够追偿回来,也会影响到工伤保险基金本身的安全问题。第三个问题,就是在这个工伤保险的预防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还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应当开展工伤预防的工作,这里面包括要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伤的预防费,那么在2011年,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后,我们已经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就是2011年出台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那么人社部根据这个条例,也开始起草有关工伤预防费的管理办法,但是这个办法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的时候,因为各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还是有些分歧,导致目前这方面的文件还没有出台。这样的话,因为没有出台文件,所以现在是全国大多数地方都还没有提取这方面的工伤预防费用,也没有开展这方面的工作,那么人社部从2013年开始也在全国50多个地方进行了工伤预防工作试点,但是在全国范围来讲,这项工作还是比较薄弱。第四点就是在这个工伤的康复方面来讲,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开展这项工作,但是从总体上看,这方面的发展还是相对比较滞后,它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伤职工对康复方面这方面的需要。
从今后的发展来看,今后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工伤保险的工作。这里面主要是首先我们还是要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个是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地推进一些风险比较大的一些行业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这里面就包括像建筑行业,我们要落实2014年出台的有关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这样新的政策,现在目前正在实施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统筹计划。那么这个计划是在三年之内要实现建筑行业所有的企业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同时我们还需要把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的行业,也要采取多种措施,来促进企业参保。同时我们还要研究有关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要在全国范围内要推行这方面政策,要把这些群体都纳入到工伤保险体系。同时我们还要研究像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一些政策,要建立适合于灵活就业人员他们职业特点的职业伤害的保障制度,同时我们要在农村地区加大促进农村地区的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再一个就是在先行支付方面,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政策措施,来解决目前先行支付政策难以落实的这个问题。再一个,我们也需要积极地推进工商的预防工作,人社部现在正在会同相关的部门,在进一步协调沟通,争取尽早出台有关工伤预防费的管理办法的这个文件,这样的话它会有效地推动各个地方开展工伤预防的工作。再一个就是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工伤的康复体系建设,这个一个我们要健全这样一个工伤康复的体系,推动工伤康复机构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先康复后评残这样一个工作机制,来使得工伤康复体系能够逐步地建立起来,并且能够适应工伤康复这方面的一些需要。
总之,就是在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作为政府来讲,应当把这个工伤保险体系建设,作为我们一项重要的工作,并且要逐步地提高它的统筹层次,因为现在我们主要还是以市级统筹为主。那么今后我们在十三五时期,要争取做到实现省级统筹,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它的筹资能力、它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的它的实力,能够促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主持人:最后我们想请各位嘉宾用一句话来总结一下对于过去这一年当中,审计署工作的一个感想,同时对未来得工作做一个展望。
和杰:过去一年审计工作应该说在民生领域投入很大,成效也很大,特别是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个地方的支持和配合,那么未来得时间里面审计工作将不遗余力的投入到民生审计当中,我们希望能够为民生审计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余林:社保审计任重道远,还需要我们审计部门加倍努力,同时也需要和各部门共同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们这个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苏国霞:感谢审计部门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推动,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会跟审计署加强配合,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助力群众脱贫致富,谢谢。
主持人:特别感谢三位嘉宾,今天来到我们的现场。
(责任编辑:段常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