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报》称,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并“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则消息很快引发热议,不少人据此认为,央行或证券监管层就当下放开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作出了政策表态。但这一“重磅消息”其实又是一次乌龙。
引起高度关注的“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这句话,是在《人民币国际化》主题内容尾部所附的“专栏文章”中,该文章在描绘“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时,出现了“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程度”的提法。由于《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并非《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报》的“正文”,是说明和解释性的专栏文章,所以,相关表述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表态。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崔书文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关于境外公司在国内有股票发行和上市的事情,已经提了几年了,从长远看一定是一个政策取向,但是不意味着是当下的政策观点,不意味着是当下推出新政策的取向。
崔书文进一步说:“当年国家统计局的一个年报有过类似情况,年报中一个很小的注释里的数据,关于全国平均房价,很不起眼的地方,被媒体挖出来搞得满城风雨,数据不是新闻,而对数据的解释却成了新闻。关于境外公司国内发行股票CDR的事情,观点不是新闻,但是对观点的解释成了新闻。对于这样的新闻说明当下媒体对一些事件的报道有时缺乏严肃性认真性,正本求源搞清楚是第一位,不要捕风捉影扩大事实。目前国内还不具备推出CDR的基础和条件,资本市场等方方面面还没有搞好,所以CDR还远着呢,目前条件不成熟。”(中国经济网记者 袁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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