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时隔6年再次迎来“大修”,拟设“后悔权”。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刘艳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不仅仅对监管进行了相应规范,更重要的是符合当今深化市场改革的一个大背景,有利于带动保险业的活力。通过简政放权带动整个保险法的修订,是非常大的一个亮点,也就是所谓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
刘艳认为,未来保险法依然存在修改的空间,特别是在权益转移上,应该让法律进行保护。另外,保险法最终想要实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还要跟其他法律体系进行配套,形成综合的保险纠纷处理机制。不同执法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是未来进一步改革的空间,可以说,这次保险法的修订带有深刻的改革意义。 (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雅坤)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最后来看财经今榜第五位的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时隔6年再次迎来“大修”。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增加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不少于20天的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本次保险法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有专家指出,这次的修改幅度比较大。修改的内容主要着重在监管方面,与‘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相适应,一方面放松管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非一味放开,而是加强了后端管理。
【点评】刘艳
(责任编辑:王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