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经观察家陆新之在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时坦言,这15%的减免对于已经从事体育行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鼓励,但是很难想象其他行业的企业会“冲着这点优惠就进入体育圈”。
《体坛周报》副总编辑马德兴则表示,国家体育总局曾对职业体育俱乐部进行调研,调研发现,有些俱乐部所上缴税费加起来有15种,最少的也有11种。而在国外,很多国家把足球定义为公益事业,比如日本的正常企业税率是30%,而对赞助体育赛事的企业只征收3%。
马德兴还以最近刚留洋德国的北京国安球员张稀哲为例,“张稀哲租借去德甲沃尔夫斯堡队,那么在租借期间,根据德国法律,沃尔夫斯堡付给张稀哲的工资是减免税收的。”国内外鲜明对比的背后是对足球运动的定位差异,“因为足球它不是简单一个企业,它具有巨大的社会效应。就像国家队在澳大利亚赢了三场之后,产生的整个社会效应是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 (中国经济网记者 贾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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