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在修改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的同时,对行贿犯罪加大处罚力度,新增行贿犯罪条款。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在《经济热点面对面》节目中表示,反腐确实需要营造一种不敢腐、不能腐的环境和条件。在治理酒驾的现象中可以发现,只要制定的法律和规则合理,并且从上到下严格执行,其实是可以解决很大问题的。如果把这个原理机制引用到公职人员反腐上,有很大的可实施性。
李林表示,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公务员认为,现在不做事是平安的、安全的,做事越多压力越大,风险越大。虽然这不是普遍现象,但是也要引起重视。反腐应把有关的规定进行细化,把属于腐败的行为和现象列出一个清单,清清楚楚标明哪些事情不可违,让大家有一个明确的预期,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红线、底线在什么地方,这样才能安全、放心、积极主动地去开展工作。
李林表示,在未来的反腐败过程中,采取法治反腐用法律的方式和思维来解决问题,可能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方法。另一方面,也应该更多地关注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福利。今天将“擦边球”或者灰色收入剥离,就要考虑到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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