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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刘艳:首例刷单入刑是警示 快递内鬼或助纣为虐

2017-07-21 08: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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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刘艳:首例刷单入刑是警示 快递内鬼或助纣为虐

2017-07-21 08: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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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网购行业监管逐步规范,像刷单炒信这样打擦边球的行为越来越没有空间。6月20日,国内首例刷单诉讼一审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宣判,刷单炒信组织者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连同此前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法院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首例刷单入刑案对打击背后的灰色利益链具有怎样的意义?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刘艳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个案子再次警示我们所有人,就是网上实际上是没有法外之地的。谈到刷单的危害,刘艳认为,刷单这种行为,如果拿到我们线下来说就是托儿。如果是一次两次这个叫营销,如果每天都靠托儿进行卖东西,这就属于至少是消费欺诈,凭这一点就可以进行量刑了。你到底给消费者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是可以按轻重来判刑的。

  刘艳爆料说,刷单这个背后产业链不仅仅包括网上的卖家和找来的托儿,还包括合作的这些物流公司、快递公司,买家的刷单是要有依据的,这里面其实是有很多交易信息是快递公司的内鬼帮助做出来,并不是真实交易,业内一些快递公司对此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希望快递公司在这个层面上不要自误前途,不要因为小小的快递单造假而毁了自身信誉。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该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呢?刘艳建议说,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要看卖家的一些数据评论,更重要的是真实体验。“如果你体验了一次发现不好,你赶紧放弃,甚至可以通过一些其他渠道告诉你的朋友。如果你被骗一次以后,觉得自己是不是偶然撞上了次品,没有去投诉。首先消费者不要抱侥幸心理,商家才不会有侥幸心理。”刘艳说。(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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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