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9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在原有两项产品的基础上,推出了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内的两项新产品。中国版CDS落地,不少市场人士以“千呼万唤终于来了”来形容这一事件。
从境外成熟金融市场的CDS交易用途来看,商业银行是CDS最大的买方。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CDS对银行的影响,从风险缓释方面而言,CDS可以看做是一种风险对冲、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工具。CDS的确有防止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积极作用,但是真的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因为许多金融机构被牵扯进来,后果难以预料,可以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中看出来。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陈凤英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CDS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创新,但这种创新让人联想到2008年华尔街金融风暴,因为就是CDS,还有NBS这两种产品违约引起了华尔街金融风暴,所以大家感觉到“狼来了”,实际上中国这种CDS跟美国的不一样,首先它没有二级市场,不可以交易,我们规定它是合约类,这是我们的一个防范。另外,它是一个中性产品,实际上金融创新就是中性的没有对与错,也没有好与坏,关键是如何使用的问题。美国在CDS使用当中,是在无限扩大的情况下引起了华尔街金融风暴,我们首先是不可以交易的,就把它限制住了。另外我们是有管理的,就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由它作为一个平台。
过去对违约的债务,有一种方式是债转股,现在我们采用市场方式,就是ABC方式。A方有债务可能要违约,它就会通过C方来担保,卖给B方,B方就是商业银行,但是担保方是C方,C方要承担责任。如果A方违约,C方要支付给B方。那么作为B方的商业银行可以得到它应得的百分之百债务,但是利息它是拿不到的。这里有一个限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入的,必须是50亿固定资产以上的金融机构才能进入,所以原则上它做CDS是有经验的,可以保证百分之百的收获。
但是,在未来CDS还是要市场交易,因为处理债务的时候,过去用债转股,现在债转股不是最主要的手段,还要采取这种创新方式。它是一个中性的产品,不可怕,也不是狼来了,但是国家监管一定要做到位,如果过度就会出现债务,监管到位是关键。(中国经济网记者 袁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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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