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经电视 > 中经电视滚动新闻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将引领婚恋观的改变

2011年09月15日 14: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视频地址二(观看清晰视频,请点击此链接)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实习记者 赵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8月13日起正式施行。就此,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华和媒体评论员韩澄宇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时表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给人们的生活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是对传统的婚恋观念会带来很多影响。 >>>点击进入专题 
 


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华(中)、媒体评论员韩澄宇(右)做客《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

(中国经济网 记者王维亮/摄)


    王艳华表示,新司法解释给大家倡导了一种新的理念,首先是打击了通过婚姻来致富的观念;第二,理清财产关系以后,婚姻关系可能会更多地回归于婚姻的本质,也就是感情。因为衡量一个婚姻到底是破裂还是持续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很好的感情是维系婚姻的本质。

    韩澄宇表示,新司法解释传递的一种观念就是要把婚姻和财产分开。西方对财产的分割契约机制要比我国严格得多,但离婚率并没有大大提升,反而在很多的国家里离婚率是很低的。所以,将婚姻和财产适当分开并不会导致离婚率的上升。

 

 

相关文章:

 

当事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将面临败诉

 

王艳华:“离婚时,全职太太净身出户”是一个误读

 

王艳华:《婚姻法》新解并非不利于构建和谐家庭

 

王艳华:《婚姻法》新解打击了靠婚姻致富的观念

(责任编辑:孔令雪)